最新消息

台北市勞動局接獲民眾檢舉,萬華區某家餐飲店聘僱非法外籍勞工,上週前往稽查,果然發現三名身分不明的外勞,兩人趁亂逃逸,其中一人遭逮;此外,該餐飲店三個月內二度遭查獲非法外勞,涉嫌違反《就業服務法》,若查證屬實,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一百廿萬元以下罰鍰。
最重3年刑 併科120萬罰鍰
勞動局勞動力重建運用處處長陳惠琪表示,民眾僱用未經勞動部許可的外籍勞工,若經查屬實,首次查獲處十五萬元以上、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;若五年內再犯,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罰鍰最高可達一百廿萬元。
陳惠琪提到,日前接獲民眾檢舉,指萬華區某家餐飲店非法聘僱逃逸外勞,十四日會同內政部移民署人員前往查緝,三名身分不明的外勞當場人贓俱獲;其中兩人趁亂逃跑,剩餘一名外勞被帶往移民署查驗身分,確認為越南籍逃逸外勞。
陳惠琪說,遭檢舉的餐飲店三個月內二度查獲聘僱非法外勞,涉嫌違反《就服法》,若查證屬實,依規定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一百廿萬元以下罰鍰,並移送地檢署辦理。
陳惠琪指出,夜市、小吃店及菜市場等地,因工作特性較辛苦、工時也較長,鮮少人願意應徵,成為逃逸外勞最常見的非法打工場所。許多雇主見有人前來找工作,常忘記查驗應徵者的基本資料及相關證件,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犯法。 ~自由時報